为保证商会工作健康、高效、有序地开展,特作如下规定:
商会会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商会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会员,解除其会员身份,同时解除其在商会各级组织中的一切职务: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分的;
2、参加非法组织,拒不悔过的;
3、 因企业信誉差、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败坏温籍人声誉的;
4、拉山头、结帮派,对商会团结造成严重影响的;
5、用造谣、污蔑等手段败坏商会声誉的;
6、侵占、挪用商会财产资金的;
7、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商会各级组织成员,要热忱参与商会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商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 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各级组织成员,解除其一切商会职务:
1、会长办公会、理事会的组成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
会议的(包括授权代理的) ;
2、拒不执行商会各级组织决定的;
3、不接受商会工作任务的;
4、在商会各级组织会议后, 散布与会议决定精神相对立的言论, 造成不良后果的;
5、其他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第三条 商会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要热爱商会, 严格遵守商会的规章制度, 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
商会对有下列行为的专职工作人员予以解聘:
1、不胜任本职工作要求的;
2、因失职给商会造成较大政治、经济损失的;
3、因不遵守纪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给商会造成不良影响
的;
4、贪污、挪用商会资金或侵占商会财务的;
5、不服从领导指挥的;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7、泄露商会机密的;
8、以商会名义为个人谋取私利的;
9、对商会团结起消极作用的;
10、不遵守商会礼仪规范的;
11、其它对商会建设有不利影响的。
商会秘书处组织开展商会的日常工作、财务工作、组织建设工作、会员服务工作、项目工作。
第二条 秘书处是贯彻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会长、执行会长决议决定精神的执行机构。
秘书处的总负责人是秘书长, 秘书长在会长和执行会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章程规定有下列职权:
全权负责组织落实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会长的决议、决定;
领导秘书处,主持商会日常工作,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提名副秘书长和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负责人交执行会长决定;
受会长委托,代表商会表态、签约;
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第四条 根据会长的决议、决定精神由会长向秘书长下达工作指令,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条 秘书长要定期向会长汇报工作, 应会长要求做专项工作汇报。对会长的决议决定, 秘书长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执行会长不能以个人名义向秘书长下达工作指令。
第六条 秘书长必须按受监事会的工作监督。
第七条 会长、监事会和会长应努力为秘书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充分满足秘书长的合理工作要求, 维护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的尊严和合法权宜。
第八条 秘书长和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要正确对待会员的批评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胸怀大度,任劳任怨。
第九条 秘书处秘书长的编制为1人, 1名专职执行秘书长。
第十条 秘书处下设五部,即综合部、会员工作部、宣传培训部、对外合作部、财务部。执行秘书长分别担任五部的部长。
第十一条 五部的工作职责:五部的负责人在商会日常工作中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遇有重要会务工作或重大商会活动要分工不分家, 紧密配合, 协同作战。
财务部
负责制定商会年度综合预算草案和专项会务活动预算, 对商会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监督,对报销凭证和购货价格进行审察。
第十二条 执行秘书长人选由秘书长提名,会长任命。执行秘书长的解聘, 由秘书长提议或执行秘书长本人提出辞呈, 由会长决定。
第十三条 五部的组成成员人选由执行秘书长提名,秘书长确定。
专职工作人员人选由秘书长提名, 经会长同意后即可聘用。专职工作人员解聘需经会长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奖金标准由会长决定。
为加强商会内部的信息沟通, 促进商会的团结, 增强商会的凝聚力,进一步推进商会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程特作此规定。
1、商会召开理事会、会长、执行会长会议时,可酌情安排非会议组成成员列席会议。
2、列席会议者根据主持人的要求方可就会议的议题发表意见建议,列席者无表决权。
3、列席会议者不得不经主持人同意发言,不得干扰会议进程, 不得破坏会秩序。
4、列席者如对会议决议有意见可向会长反映,不得向其他人散布不满意见。
5、会议对列席者的正确意见应积极采纳,如不能采纳列席者的
意见应加以说明,给列席者以应有的尊重。
商会各级组织的组成人员均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列席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一、秘书长会议的职权:
1、根据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理事会的决议精神,结合商会建设的实际情况, 制定工作目标、工作标准, 限定工作任务完成的时限;
2、审议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工作计划以及重要商会活动规划方案;
3、定期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4、决定召开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提出会议议程草案;
5、任命执行秘书长。确定商会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及奖金。决定解聘专职工作人员;
6、增补理事;
7、决定开展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各种商会活动;
8、其他需常务会长决定的重大事宜。
※特定条件下,可用电讯形式召开各类会议。
二、管理层会议由会长、执行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专职执行秘书长列席会议。其职权:
1、审议通过准备提交理事会的会议文件草案和准备提交届中会
员大会审议的会议文件草案;
2、向理事会提交商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草案;
3、提出增补副会长的人选名单,提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4、决定开展费用在5— 10万元(不含10万元) 的各种商会活动;
5、决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
6、听取秘书处的工作汇报;
7、执行会长决定提交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事宜。
※管理层会议需要提前二天以上通知。
一)、关于财务工作责权关系的简要说明会长是我会法人代表,
有权利和责任根据我会的财务制度“一支笔”批示请款单和报销单,其他人非经会长授权都没有批示权。如会长违反财务制度,监事会可要求会长做出检查并酌情在经济上予以赔偿。
在执行会长办公会及会长的领导下,秘书处财务部制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和商会财务状况报告, 检查监督财务人员遵守财务制度情况,并重点防止出现贪污、挪用商会资金和侵占商会财产的情况发生。如果工作监督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秘书长和财务部要负相应的责任。
财务人员在工作业务上要接受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和工作署。他们的日常管理及工作的分配,由综合部负责。
二)、招待费、捐资费、礼品费使用管理制度
1、上述费用年使用额度在6万以下由会长决定, 6万元以上由
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
2、商会宴请有如下原则:
2.1、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以个人的名义宴请客人;
2.2、不得用商会的资金为个人办事宴请他人;
2.3、宴请客人最少有两位副会长以上负责人作陪,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客人人数;
2.4、对各区市县客人原则上由商会相关负责人个人接待。
3、对下列人员安排工作餐:
3.1帮助商会工作的非专职人员;
3.2帮助商会处理事务的外单位人员;
3.3到商会检查指导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
工作餐标准:对第一种人员,人均不超过20元;对第二种人员,
人均不超过30元;对第三种情况酌情而定。
三)、商会会务活动费使用制度,商会专项活动费用在5—10
万元(不含10万元) , 由会长办公会决定; 5万元以下由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 10万元以上提交理事会决定。活动预算经相关会议批准后,由秘书处负责开展工作。
四)、差旅费使用制度下列情况下, 差旅费的使用由会长决定
:按商会要求或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参加相关会议; 根据商会工作需要到外地处理相关事宜; 邀请外地人员来连帮助商会工作等。
出差人如果超过2人需经会长决定。
在下列情况下, 差旅费的使用由执行会长决定:到外地参加商贸洽谈、庆典、联谊、探访等非上级部门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
出差过程中如需宴请他人或向他人赠送礼品按相关制度执行。不经会长批准不得报销交通、住宿以外的费用。
五)、综合部日常办公费使用制度
综合部日常办公经费的管理由秘书长负责, 但购买办公设备需经执行会长决定。
综合部日常办公经费要有预算。如决算额超过预算百分之十,秘书长要分别向执行会长和监事会打报告说明原因。
综合部日常办公经费预算经监事会审核并经执行会长批准后, 要将其列为专项资金,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 以保证商会正常运转。
七)、财务工作程序
1、财务工作报告程序
财务工作报告(草案)由秘书处财务部撰写,在征求监事会见后,交会长审阅,由会长提交执行会长通过后, 提交理事会审议。
2、财务工作检查程序
监事会定期对商会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在监事会检查前, 财务部要提前做好应检的准备工作。
对监事会所提问题的处理程序:
如属于财务人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由财务部指导纠正;
如属于财务人员严重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由财务部提出
处理意见, 交秘书长请示会长处理;
如属于财务部负责人工作问题, 由监事长通报秘书长请示会长处理;
如属于秘书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 由监事长通报会长处理;如属于会长违反财务制度问题,由监事长和会长沟通, 如能达成一致意见,监事长可与执行会长提出动议,讨论决定处理意见。
3、商会经费使用程序
商会经费支取和报销的通用三原则:会长最后签字;手续齐全;白条子原则上不入帐(在下列情况下白条子可入帐,每笔金额在100元以下,销售方不能提供发票,事先经会长同意,事后有2人以上签字,且每月不超过两笔的) 。
商会活动经费的使用程序:先由秘书处或活动筹备小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执行会长的决议精神,制定预算,交财务部审核,经秘书长请示会长批准方可使用。
商会活动经费的报销程序:出纳员按财务制度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并要求经办人(1人以上)签字后交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再由秘书长签字,最后经会长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招待费、捐资费和礼品费使用程序:在会长权限额度内支出,
由会长签字即可领取和报销; 在商会活动经费中支出, 按商会活动经费使用程序办理。
旅差费使用程序:在经办人、财务部长、秘书长签字后由会长签字方可领取和报销。
工作餐经费使用程序:在发票上注明原因和就餐人数, 经办人(1人以上)签字后,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
综合部日常办公费使用程序:房租费、物业费,专职人员工资、节日补贴费、市内办公交通费,日常办公消耗品费及办公设备维修费等在经办人签字后, 由秘书长签字即可报销; 办公设备购置费、专职工作人员奖金费, 在经办人签字后, 还必须由秘书长和会长共同签字方可报销(凡购买物品需2人以上签字) 。
八)、财务人员工作制度。
1、财务基本制度
1)严格遵守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
2) 认真执行严守商会秘密, 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财务情况;
3)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
算工作;
4)维护商会信誉,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商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5)保管好财务方面的一切有关档案资料;
6)遵守《会计法》和相关制度,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7)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计帐、算帐、报帐。
2、收款业务制度
1)审查支票、现金有无疑问,开户名称、日期、单位名称及印鉴是否清楚,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字迹是否清楚有无涂改;
2)所收款项金额应与开具收据相符,并按顺序填写凭证、编号、
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
3)收到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帐户,不得半途用于购物支出或调
换掺混;
4)收到款项清点审核无误,应当即开具收款收据。
3、付款业务制度
1)付款前首先复核原始凭证;
2)是否有正规发票;
3)发票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清楚;
4)有无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5)付款报销后,经办人须在凭证上签字;
6)收入款项不存入银行,不得对外支付;支付时,需到银行取款再行支付;
7)对外开具支票,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8)不得巧立名目,弄虚作假,严禁利用帐户搞非法活动。
4、复核对帐制度
1)核对帐款,只准钱碰帐,不准帐碰钱;
2)加强与银行核对业务,发生未达帐项应立即与银行调帐,保证银行与商会往来帐款相符;
3)银行对账单要加盖银行公章;
4)会计、出纳经常对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商会主管领导汇报。
5、库存管理制度
1)出纳现金库是保管现金的专用金库,必须严格管理;
2)出纳现金必须做到帐款、帐实、帐帐相符。
6、财务公开制度
1)定期向商会报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2)如实向商会及理事提供财务有关收、支情况;
3)定期接受商会主管领导及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九、会员登记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入会资格审查,提高会员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特制定此制度;
2、所有入会单位及个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盖章、签字确
认报送商会, 经商会会议研究、审查后同意, 方可进入领导批准环节, 经批准的会员即为本商会注册正式会员;
3、正式会员身份确认后,必须进行建档备案,已备以后检查;
4、会员登记时用《会员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商会备案,一
份返回会员单位,以证实其会员的有效身份;
5、会员申请完成后要填写《会员登记表》,其信息必须真实,并进行统一集中的记入《会员单位登记表》里,进行统一造册管理, 以方便对会员在册数量和行业分布、在职人数、注册资本金及会员单位名称的简要信息的了解;
6、申请加入会员的资格初审时要认真、客观、细心, 以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会员入会,影响商会声誉和形象;
7、会员登记信息五年一更新,以便商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的
信息;
商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会员单位的商业机密;
9、商会对会员单位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
的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五年;
十、会员身份识别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身份识别与监督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2、《商会会员身份识别制度》是商会对会员身份识别并进管
理的制度,只适应用于本届商会全体会员;
3、商会对申请会员单位的相关企业审查后,批准其为本商会会
员,任期五年并发放《会员证》以便对其会员身份进行识别;
4、《商会会员证》使用须知:
4.1、《商会会员证》简称《会员证》;
4.2、本商会《会员证》只作为商会会员身份证明,不作它用 4.3、商会任何会员不得用《会员证》身份从事违反法律、规
及损害商会声誉的活动;
4.4、在商会举行会议或年度大会时,必须佩带《会员证》入场,以证明其会员身份;
4.5、如果会员未按《成都市投融资商会章程》的规定履行会员义务或损害商会声誉将取消其会员会籍;
4.6、《会员证》的有效期为 5年,有效期过后,必须根据其是
否继续为商会会员,若为商会会员,就换发新的《会员证》;
4.7、《会员证》的外观设计版权及解释权成都市投融资商会;
5、《会员证》要作发放登记,并进行防伪码建案管理,防止伪证影响商会声誉;
6、《会员证》需补办的必须进行补办登记;
7、退会或取消会籍的会员不再办理《会员证》, 并建立退会或取消会籍档案;
8、本制度从公布即时起有效,如换版另行公布。
十一、会员准入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的管理,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水平,增强商会在政府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与沟通作用,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会员准入是指社会上经营企业或经营个体工商户
自愿申请加入我们的商会,并被审核、批准,允许加入本商会的规章制度;
3、申请会员单位主体资格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相关的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及具有中国身份的自然人均可;
4、会员申请单位必须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或未被工商行
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
5、申请单位必须为所填内容负责任或承诺真实性、合法性;
6、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后,经商会审批,领导批准后,即为本商会正式会员,同时要为其建立档案,提供相关承诺服务;
7、商会对任何会员均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某单位和个人加入商会;
8、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为商会综合部 。
十二、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的文件收、发与外来文件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文件的定义:文件分为广义与狭义文件两部分,狭义文件指
商会收到和发出的红头文件及函;广义文件除了狭义文件部分,还包括商会内部会议记要,会员大会记要,国家政策、法律、法规、
商会章程及年度工作报告、调查报告、统计报告、重要事件备忘录、商会预算执行方案、草案、预算决算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等;
3、本制度所说的文件管理制度是指广义的文件收发管理的规章
制度;
4、商会的文件收发归口管理单位为综合部,并指定专人管理;
5、对外发出或收到外部的各类文件均要进行文件收发登记,并
将信息记录到《文件收发登记表》中, 按要求记清发文单位、 文件号、时间、收文单位、时间、文件内容摘要等内容,字迹要清楚,具有文件的可追溯性;
6、《文件收发登记表》的格式由综合部统一制定,并进行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格式;
7、任何单位或个人要查询文件的信息和内容必须经主管领导批
注后,方可进行查询,否则泄露商会的机密将承担责任。
十三、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商会会员信息的可追溯性,真实性、可靠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特制定本制度;
2、商会会员的档案由综合部归口管理,要指定专员负责,并做好《档案情况和查阅记录》;
3、“商会档案”分为《会员单位申请表》、《会员单位登记表》、
《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组成,不得缺少;
4、会员单位资料建档时,必须由主管负责审核上述资料的真伪,
不得随意建案或缺乏资料;
5、商会会员的档案信息如有单位查询时专员必须报请上级领导同意方可查询, 否则泄露会员单位商业机密出现的责任将由失职专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领导承担领导责任;
6、商会会员信息通过每年会员单位上报的《商会会员单位统计表》中的详细信息进行更新;
7、上述第三条《会员单位申请表》《会员单位登记表》及《商会会员单位档案情况和查询记录》必须由商会统一监制,并负责解释, 商会内或会员单位的任何人不得编制与上述表格格式要求不一样的表格,否则一律不予以承认;
8、新的档案资料目录和表格格式需要换版的,原版继续有效。